根據(jù)《甘肅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fā)〔2011〕22號)《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事業(yè)單位崗位管理和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號)等文件精神,學校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40名。其中,教學科研崗位聘用人員入職后須先從事至少2年輔導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3.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應聘崗位專業(yè)(方向)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取得的學歷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為準。其中,學歷學位證書上所標注的學歷層次及專業(yè)(方向)應當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及專業(yè)(方向)一致,高校自設專業(yè)和國(境)外專業(yè),依據(jù)所學專業(yè)課程設置等情況,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公招領導小組”)研究審定后,決定是否納入招聘范圍。
4.年齡要求:崗位要求學歷為碩士研究生的須是1988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崗位要求學歷為本科的須是1993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崗位要求同時取得中級職稱的須是1988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具備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具體見附件1《河西學院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崗位列表》(以下簡稱《崗位列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強制措施的。
(2)尚在處分期的。
(3)曾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5)有篡改、偽造人事檔案材料等情況的。
(6)有學術不端行為的。
(7)有師德失范行為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崗位查詢
應聘人員認真閱讀本公告及附件1《崗位列表》,詳細了解有關信息,確定報考崗位,每名應聘人員限報1個崗位。
2.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5月15日10:00至2024年5月20日10:00。
(2)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進入附件2所列的報名系統(tǒng),注冊并填寫應聘信息、提交相關材料。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所報崗位條件,否則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3)資格初審
2024年5月15日10:00至5月20日22:00,由公招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jù)公告要求和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材料進行初審,并反饋初審結果。應聘人員進入附件2所列的查詢系統(tǒng),查詢本人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已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應聘人員在報名最后一天報名如初審不通過導致無法改報其他崗位責任自負。
(4)報名繳費
2024年5月21日10:00至5月24日10: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根據(jù)甘發(fā)改收費〔2019〕422號文件精神,繳納報名考試費150元。
繳費流程請查看附件3。
應聘人員在繳費成功后,打印正式繳費票據(jù),并妥善保管。應聘人員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或臨時身份證)、繳費票據(jù)參加考試。
(二)筆試
1.時間地點
2024年6月8日08:30-10:30,河西學院校本部(甘肅省張掖市北環(huán)路846號),具體考場安排請在6月7日10:00后在我校人事處網站查看。
2.形式內容
采取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輔導員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yè)能力測試等,其余崗位筆試內容為崗位必需的專業(yè)基礎知識。筆試試題委托第三方命制。
3.劃定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任一崗位實際參加筆試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比例達不到3:1時,我校劃定該崗位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4.筆試成績發(fā)布
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2024年6月12日22:00前)在我校人事處網站公布,并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進入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予以公示,并對資格復審和面試工作做出安排。
(三)資格復審
所有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以在發(fā)布筆試成績時所做安排為準。資格復審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3)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的原件。
對于不符合應聘條件、應聘材料相關信息不實、有工作單位但無法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不能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取消參加面試等招聘后續(xù)環(huán)節(jié)的資格。因以上原因導致的進入面試人員空缺,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四)面試
1.時間地點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以發(fā)布筆試成績時所做安排為準。
2.形式及成績核算
(1)面試采用教學能力測試、實踐能力測試、綜合能力測試等方式進行。
教學能力測試采取講授15分鐘左右簡約課的形式進行,側重考核應聘人員的教學實踐能力、綜合素質,了解應聘人員應急處理教學問題和課堂組織等方面的能力;實踐能力測試采取實踐操作、表演創(chuàng)作等形式進行,側重考核應聘人員的實踐操作動手能力;綜合能力測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辦法,側重考核應聘人員的儀表舉止、思想觀念、職業(yè)素養(yǎng)以及邏輯思維、語言溝通、計劃組織、人際合作、處理實際問題等方面的能力。
(2)輔導員崗位、黨政管理崗位面試僅安排綜合能力測試環(huán)節(jié)。涉醫(yī)教學科研崗位(代碼20240305、20240306)安排教學能力測試和綜合能力測試2個環(huán)節(jié),所得成績各以50%計入面試總成績;涉音體美教學科研崗位(代碼區(qū)間20240307-20240311)安排教學能力測試、實踐能力測試和綜合能力測試3個環(huán)節(jié),所得成績分別以25%、25%、50%計入面試總成績。財會崗位和醫(yī)師崗位安排實踐能力測試和綜合能力測試2個環(huán)節(jié),所得成績各以50%計入面試總成績。
(3)面試各環(huán)節(jié)均采用百分制,每個環(huán)節(jié)的成績現(xiàn)場公布,考生確認簽字。
3.劃定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任一崗位在面試的任一環(huán)節(jié)實際參加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比例達不到3:1時,我校劃定該崗位該面試環(huán)節(jié)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五)考試最終成績核算及公布
窗體頂端
涉音體美教學科研崗位(代碼區(qū)間20240307-20240311)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40%、面試總成績60%的總和確定。其余崗位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60%、面試總成績40%的總和確定。筆試成績、面試總成績和考試最終成績如出現(xiàn)小數(shù),按照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兩位。考試任一環(huán)節(jié)缺考者,不計算總成績。
考試最終成績將于面試結束當日在我校人事處網頁公布,同時按招聘計劃數(shù)以考試最終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應聘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并對相關事宜做出安排。
最終成績并列時,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次序,筆試成績仍然相同時,采取加試面試的方式確定次序。
(六)體檢
體檢在指定醫(yī)院進行,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文件執(zhí)行。如對體檢有異議的應聘人員可在收到體檢結果3日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七)考察
組成兩人以上考察小組,采取個別談話、調取查閱檔案、原培養(yǎng)(工作)單位鑒定等方法,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學、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
考察貫穿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在考察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礙考察工作的行為,干擾、影響做出客觀公正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八)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根據(jù)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并在河西學院人事處網頁公示欄公示5個工作日。
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經調查核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擬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因報考資格、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應聘人員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按該崗位最終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并按要求完成相關程序。
(九)審批備案和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報省教育廳審批、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后辦理聘用手續(xù),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guī)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xù)。
(十)試用期考核
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后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工作由學校公招領導小組辦公室(人事處)組織實施。請各位應聘人員隨時關注河西學院人事處網站相關信息,所有信息一經發(fā)布,即視為已告知本人,不再單獨另行通知。人事處網站網址為:http://rsc.hxu.edu.cn/。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劃定考試范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3.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材料信息不實并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不論何時發(fā)現(xiàn),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所繳費用不予退還;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相關責任。
4.公開招聘工作在紀檢監(jiān)察機構的監(jiān)督下進行。對招聘工作中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可向紀檢監(jiān)察機構反映。
5.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即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崗位,以及有其他影響情形的崗位。具體回避情形請查閱《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
四、聯(lián)系方式
地 址:甘肅省張掖市甘州區(qū)北環(huán)路846號
咨詢電話:0936-8282011
監(jiān)督電話:0936-8284724
受理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附件:1.河西學院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崗位列表
2.河西學院公開招聘報名、查詢系統(tǒng)進入通道(2024年5月15日10:00開通)
3.河西學院公開招聘繳費流程(2024年5月21日10:00至5月24日10:00期間開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1+河西學院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崗位列表.pdf
附件2+河西學院公開招聘報名、查詢系統(tǒng)進入通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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