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隊主要承擔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消防監(jiān)督執(zhí)法、火災撲救、搶險救援、應急救災、社會救助等工作,是一支保衛(wèi)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維護社會穩(wěn)定和經(jīng)濟發(fā)展的專業(yè)化救援隊伍。為進一步加強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隊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確保消防救援隊伍的戰(zhàn)斗力,經(jīng)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隊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政府專職消防員83人,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計劃
此次面向社會計劃公開招錄政府專職消防員83人。其中滅火救援崗位62人、駕駛崗位5人、通信崗位9人、接警調度崗位1人、消防文員崗位4人、財務崗位2人(詳情見附件1)。
二、招錄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錄對象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社會人員。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應聘人員需政審合格,無紋身;
3.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4.本人、家庭成員以及主要社會關系中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本人沒有嚴重違紀、被開除公職或辭退等不良記錄;
5.身體和心理健康,無心理、精神疾病(心理測試正常),無慢性傳染病,對于不易發(fā)現(xiàn)的疾病,如間歇性精神病、癲癇未如實報告的,錄用后再發(fā)現(xiàn)將直接辭退,應聘人員需體檢合格;
6.無吸毒史。
(三)崗位要求
1.滅火救援崗位: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4年6月21日至2006年6月20日),自愿從事滅火救援工作,能適應紀律隊伍工作生活環(huán)境,限男性。
2.駕駛崗位: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年齡為20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6月21日至2006年6月20日),須持有A1、A2或B2駕駛證,自愿從事消防車輛駕駛和操作等工作,能適應紀律隊伍工作生活環(huán)境,限男性。
3.通信崗位: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4年6月21日至2006年6月20日),自愿從事滅火救援通訊保障工作,能適應紀律隊伍工作生活環(huán)境,限男性。
4.接警調度崗位: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4年6月21日至2006年6月20日),自愿從事指揮中心接警調度工作,能適應紀律隊伍工作生活環(huán)境。
5.消防文員崗位: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4年6月21日至2006年6月20日),具備較強的文字功底,語言表達能力強,能適應紀律隊伍工作生活環(huán)境。
6.財務崗位: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4年6月21日至2006年6月20日),具備財務出納及賬務登記能力,能適應紀律隊伍工作生活環(huán)境。
(四)符合下列條件者優(yōu)先
1.中共黨員優(yōu)先;
2.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優(yōu)先;
3.解放軍和武警退役軍人及退出的優(yōu)秀消防員和其他具有消防救援相關工作經(jīng)歷人員優(yōu)先;
4.取得機動車維修、車輛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技術、飛行器控制、裝備維修、游泳潛水、攝影、烹飪等相關專業(yè)技術職業(yè)資格或登記證書的專業(yè)人才優(yōu)先;
5.取得會計、審計相關專業(yè)技術職業(yè)資格證書的專業(yè)人才優(yōu)先;
6.具備視頻會議系統(tǒng)操作、網(wǎng)絡及常見系統(tǒng)運行維護、應急通訊遂行保障等相關知識或工作經(jīng)驗的人員優(yōu)先。
(五)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2.受過刑事處罰、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內曾受過治安處罰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嚴重違反紀律被單位開除、辭退或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5.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6.被軍隊除名或開除軍籍的;
7.被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錄用后予以辭退的;
8.應聘者身體有殘疾、紋身、色盲、口吃、高度近視的;
9.近三年來,參加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
10.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11.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他不符合崗位聘用條件的。
三、招錄程序
(一)報名時間。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5日,逾期不予報名。
(二)報名地點。報名按照就近報名的原則,準備好相應材料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至全州任意報名點(附件4)。
(三)報名方式。招錄對象須采用電腦填寫并打印《政府專職消防員招錄報名登記表》(附件2),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居住證)、戶口簿(全本)、2張1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畢業(yè)證(學位證)、近三個月學信網(wǎng)電子驗證報告、退伍證、立功受獎等證件證書原件和彩色復印件前往報名點遞交報名材料。(以上材料復印件必須確保清晰,信息準確,否則不予接收)
招錄對象根據(jù)自身情況及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yè)要求,在報名時填寫一個報考崗位。愿意接受崗位和工作單位調劑的,需在填寫報名信息時注明。
(四)資格審查。招錄對象遞交報名材料后,由各報名點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并以電話、手機短信、當面或書面方式回復告知。
(五)體能和崗位適應性測試。體能和崗位適應性測試具體標準詳見《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隊政府專職消防員體能測試、崗位適應性測試項目及標準》(附件3)。
(六)心理測試。心理測試通過采用心理測查系統(tǒng)統(tǒng)一開展,由系統(tǒng)自動評判“合格”或“不合格”。
(七)政治考核。按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重點考核招錄對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經(jīng)歷、出國(境)、獎懲情況和現(xiàn)實表現(xiàn),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成員的政治情況。
(八)體格檢查。在指定的縣(市)級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陸勤人員)執(zhí)行。
(九)公示。以上環(huán)節(jié)結束后,招錄單位將通過微信公眾號或對外媒介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日,公示后招錄單位可與新入職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十)錄用和入職培訓。根據(jù)公示情況,確定錄用人員名單。
人員入隊后將參加為期一個月的入職培訓,期間采用集中封閉的方式開展。入職培訓期滿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適宜從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錄用。入職訓練期間因個人原因離職的,須補繳體格檢查復檢費、訓練伙食費、被裝費等。
(十一)招錄分配。入職培訓考核合格后,滅火、駕駛及通信崗位統(tǒng)一分配至轄區(qū)內各消防救援站工作,實行“四班三運轉”(上六休二)輪休工作機制,24小時駐勤;接警調度崗位分配至支隊指揮中心工作,實行“三班兩運轉”(上三休一)輪休工作機制,24小時駐勤;消防文員和財務崗位分配至消防救援大隊工作,實行8小時工作制。
四、特別提示
此次招錄由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隊組織,不委托任何代理機構或個人開展招錄工作,不指定輔導用書,不收取任何報名考試費用;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對提供虛假材料、故意隱瞞實情,及在應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報考人員應根據(jù)公告安排及時查閱有關信息,注意接聽接收電話和消息通知,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未能按時參加招錄工作的,視為自動放棄。
特此公告。
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隊
2024年6月21日
- 附件 -
1.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隊政府專職消防員招錄計劃表
2.政府專職消防員招錄報名登記表
3.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隊政府專職消防員體能測試、崗位適應性測試項目及標準
4.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隊政府專職消防員招錄報名點聯(lián)系方式
附件1: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隊政府專職消防員招錄計劃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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