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有關機關對報考政法系統警察職位的報考者進行了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中發(fā)現,部分報考者體能測評不合格,部分報考者放棄體能測評資格,個別職位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政法系統警察職位體能測評公告》中“因考生放棄體能測評、或因體能測評不合格等原因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報考同一職位且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報考者,按照體能測評人數與招錄名額5: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能測評。遞補后開展的體能測評工作只進行一次”的規(guī)定要求,經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決定對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的職位,按照規(guī)定進行遞補體能測評?,F將遞補體能測評人員名單予以公告。
附件:2024年全區(qū)考試錄用公務員政法系統警察職位遞補體能測評人員名單
自治區(qū)公務員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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